轉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函
發文日期 2015-10-26
發文字號 台區水公會新北森字第104164號
主   旨
說   明

函轉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有關:廢止重新申請案件應依自來水法第93條辦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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