換領新證至96.10.31,敬請把握最後期限。
發文日期 2007-10-16
發文字號 台灣水公會北縣國字第96078號
主   旨
說   明
為保障權益,敬請尚未換領新證(台北縣政府核發營業許可證)之會員,務必請於10月31日前辦理,逾期未辦理者,原登記證失其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