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鼓勵換證會員致贈精美紀念品
發文日期 2007-09-21
發文字號 台區水公會北縣國字第96071號
主   旨
說   明
為鼓勵本處會員應於96年10月31日前申請換領新證冊(含94年1月1日後新入會員),請於11月10日前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至本處領取精美紀念品(大同負離子大廈扇)並填寫變更登記表俾便彙整會籍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