召開第十五屆第一次會員會議
發文日期 2005-02-15
發文字號 台區水公會北縣順字第94014號
主   旨
說   明
開會事由:召開第十五屆第一次會員會議,敬請準時出席。 時間:94年3月4日下午一時報到二時開會。 地點:三重厚德體操館﹝三重市自強路2段93號﹞ 備註:1.依據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十條規定:人民團體之會員(會員代表)親自或受委託出席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時,應在簽到簿上簽到,並出示【身分證明】。2.報到後,領取摸彩券(已領取九十四年度會員證書者,方可領取)及選票;會後舉辦摸彩,獎品非常豐富,敬請踴躍出席。3.九十四年度會員證未領取者請先換領(甲級6,500元乙級6,300元)。含互助金500元4.每位會員代表親自報到後領取出席費壹仟元整【請攜帶出席費領收單領取】。5.本次會議將選舉本會第十五屆出席代表及本處第十五屆委員。6.會員代表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公司會員代表出席,但一人僅能受一會員代表之委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