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第17條:承裝商營業許可期間為五年,承裝商應於許可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起之六十天內,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展延
發文日期 2023-12-15
發文字號 台區水公會新北字第112100號
主   旨
說   明

 依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第17條:承裝商營業許可期間為五年,承裝商應於許可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起之六十天內
,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展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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