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日期 | 2017-08-02 |
發文字號 | |
主 旨 說 明 |
承裝商營業許可期間為五年,承裝商應於許可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起之六十天內,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展延,並換領營業許可證書,逾期為展延或展延審查不合格者,原許可自期限屆滿失其效力。 |
承裝商營業許可期間為五年,承裝商應於許可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起之六十天內,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展延,並換領營業許可證書
發文日期 | 2017-08-02 |
發文字號 | |
主 旨 說 明 |
承裝商營業許可期間為五年,承裝商應於許可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起之六十天內,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展延,並換領營業許可證書,逾期為展延或展延審查不合格者,原許可自期限屆滿失其效力。 |